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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|江西贵溪市:16人涉“虚假股票交易平台”诈骗一审获刑
来源:民主与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3-05-06 16:30:32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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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与法制网讯(记者张勇 □黄卫明)近日,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利用“虚假股票交易平台”诈骗案,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邹某、朱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。判处唐某、杨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缓刑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9年7月开始,邹某招募人员,组建“入金”小组,诱骗被害人进入虚假股票交易平台投资炒股。邹某等人利用手机、电脑等作案工具以及固有话术剧本将被害人拉入微信群,诱导下载炒股软件“中道资本”投资炒股。邹某、朱某等人分别扮演不同“角色”,“股票老师”讲授股票知识,并谎称可以开展“T+0”业务、可以通过机构通道炒股,“客户总监”为被害人提供平台注册账号,“群助理”陪客户聊天,“股托”在群里吹捧股票老师,晒虚假盈利截图等。被害人的资金转入“中道资本”平台后,很快被陈某超(另案处理)等人转入其他账户并取现,并未进入真正的股票交易市场。在被害人向平台申请大额提现时,小组成员以各种理由拒绝、拖延提现。经审计,至案发,邹某等人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60.4438万元。

贵溪市法院认为,邹某伙同他人利用虚假的股票交易平台实施网络诈骗,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260.4438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。朱某等15人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,是从犯,其中朱某等6人,参与诈骗金额达825.8586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来源:民主与法制网

编辑:蔡    斐

审核:田    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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